前言
上週工安百科的安迪帶領我們進入安全衛生的時光長廊,向大家介紹了海因里希法則、災害事故主因、冰山理論,還記的嗎?如果有點忘記了,要記的花點時間複習一下喔!
接續上周,深入了解安全理論模型的旅程繼續往下,Let’s go
Heinrichs 骨牌理論模型
1931年,著名工業安全工程師 Heinrich H.W. 提出意外事故發的生骨牌理論:
Heinrichs 骨牌理論模型 – 五張骨牌構成:
第一張:血統與社會環境,如:粗心大意、遺傳…
第二張:個人缺點,如:暴躁、不在乎安全…
第三張:不安全的行為/機械或物質的危害,如:工作中嬉戲…
第四張:意外事故,如:跌倒、撞擊…
第五張:傷害,如:骨折、裂傷…
意外事故是由一連串的事件,並在一定的、邏輯的秩序中發生,絕非偶然。上述五個意外事故的因素密切相關,前者傾倒,後者隨之傾倒,因此只要消除其中一個前項因素,則不會導致後項因素的結果。
Bird 事故因果連鎖理論模型
Frank Bird在Heinrich H.W.事故因果連鎖理論的基礎上,提出新的事故因果連鎖理論:
Bird 事故因果連鎖理論模型 – 五個意外事故的因素:
第一張:管理策略不當、缺陷(根本原因)
第二張:個人及工作條件原因(間接原因),如:缺乏安全知識…
第三張:不安全的行為/狀況(直接原因),如:未定期檢查、…
第四張:事故,如:接觸能量或有害物質…
第五張:傷亡、損失,如:職業病、精神創傷…
Frank Bird博德事故因果連鎖理論認為: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不安全行為/不安全狀態;間接原因包括個人及工作條件的因素。管理不當或缺陷是導致間接原因存在的根本原因,而間接原因的存在又導致直接原因存在,最終導致事故發生。
Bird 損失起因理論模型
缺乏控制
– 管理系統的缺陷
系統原因
– 程序不完善或未被遵守
直接原因
– 不安全行為或不安全狀況
事故
– 接觸能量或有害物質
損失
– 人、環境、生產、財產
Adams 事故因果連鎖理論模型
該理論與Bird的事故因果連鎖論有類似的事故因果連鎖模型。
在Adams事故因果連鎖理論中,把事故的直接原因(不安全行為、不安全狀況)稱作「現場失誤」,且該理論的核心在於對現場失誤的背後原因進行深入的研究。
操作者的不安全行為及生產作業中的不安全狀況等現場失誤,是由於企業領導者及事故預防工作人員的管理失誤造成的。
管理體制為領導者的信念、目標及規範,決定各級管理人員安排工作的輕重緩急、工作基準及指導方針等重大問題。
北川徹三事故因果連鎖理論模型
工業傷害事故發生的原因是複雜多樣的,受政治、經濟、教育、科技水準等諸多社會因素,對企業內部傷害事故的發生和預防有著重要的影響。北川徹三基於這種考慮提出該理論。
基本原因:
① 管理原因:領導者不重視安全,人員安排不當等管理上的缺陷。
② 學校教育原因:教育機構的安全教育不充分。
③ 社會或歷史原因:社會安全觀念落後、監督機構不完備等。
間接原因:
① 技術原因:機械、建築物等的設計、建造等技術方面的缺陷。
② 教育原因:缺乏安全知識及操作經驗,不知道、輕視危險性等。
③ 身體原因:身體狀態不佳,如:疾病、生理缺陷、疲勞等。
④精神原因:不良態度、精神不安定、智力障礙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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