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言
為了防止工作場所因各災害類型所引起之意外事故,而事先規劃緊急應變計畫,來及早預防並消弭可能造成人員、設備及財產之損失。此外,除了規劃計畫書、訂定應變組織及權責,對於工作場所緊急應變運作流程之啟動,需進一步依據意外事故發生之實際危害程度,決定是否開始執行此應變計畫。
風險管理制度之架構
風險管理制度(Risk Management Program)包含了以下三大項:
危害評估(Hazard Assessment):
– 嚴重意外排放事件
– 可能意外排放事件
– 廠外影響分析
– 意外排放事故紀錄
預防計畫(Prevention Program):
– 管理系統
– 製成危害分析
– 標準操作步驟
– 員工訓練
– 預防保養
– 開車前檢查
– 變更管理
– 安全稽核
– 事故調查
– 製成安全資訊
應變計畫(Emergency Response Program):
– 緊急應變計畫
– 應變步驟及防護具使用
– 逃生與保護措施
– 應變訓練
– 應變及消減技術
– 通報及應變程序
– 使用、檢查、測試、保養紀錄
緊急應變運作流程圖
緊急應變運作時,對事故引發情況,必須明確掌握,對事故經確認辨識或依危害風險評估結果,將危害程度分為不同等級/種類,進而決定是否開始執行適當之應變計畫(詳細流程如上圖)。
應變種類與等級
– 第一級:僅局限於廠周界內的小型災害。此類災害僅影響廠內的某一區域,而且可由工廠本身的應變能力,予以撲滅。
– 第二級:發生於廠周界內的大型災害,但不至於蔓延到廠外;惟須藉助外界支援(自衛消防隊),才能撲滅災害。
– 第三級:發生於廠周界內的災害,但會蔓延、影響到廠外;或發生於廠外(例如.槽車在廠外發生的意外事故)的災害。發生此種災害常會對廠外人員、財務造成威脅,且通常一定需要外界的支援。
– 第四級:其他,例如地震等涵蓋大範圍區域的重大天災,或因鄰廠之意外事故而波及本廠等。
事業單位應確保緊急應變計畫內容或所規劃措施的實用性,以確保緊急應變計畫能夠反應任何新的變化。因此,緊急應變計畫之修正,應於下列時機提出修正緊急應變計畫之內容或所應採取措施:
修正緊急應變計畫之時機
‧ 工作場所製程修改、擴建、變更或新設備。
‧ 緊急應變演練後檢討。
‧ 救災設備更動時。
‧ 實際災變檢討之結果。
‧ 配合政府法令之實施。
‧ 廠內人員組織之異動。
· 客觀環境改變時,如社區發展、人口、道路。
· 計畫執行至少一段期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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