環保署公告新增列管硝酸銨及氫氟酸為具有危害性的關注化學物質,加強管理製造、輸入、販賣、使用、運送及貯存等運作,除須取得核可、申報運作資料、遵循事故預防與緊急應變規定及禁止於網購平臺交易外,也規範市售氫氟酸製成品必須落實標示,預防不當使用而造成意外傷害的發生。
環保署指出,硝酸銨是環保署第一個公告列管的關注化學物質一氧化二氮(笑氣)原料且於黎巴嫩貝魯特港口因貯存不當引發大爆炸,受到國際關注,而氫氟酸因未安全運作曾造成多起人員傷亡,故將這2項物質公告列管。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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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ggle▍ 硝酸銨與氫氟酸新增列管原因
?自110年10月1日起硝酸銨運作量有變動者,業者則須逐筆以網路傳輸方式製作運作紀錄、按月申報
1️⃣ 考量調查市售氫氟酸製成品,如鋁潔劑、外牆清潔劑及水垢清潔劑等,所含氫氟酸濃度多在濃度10%以下,可能導致民眾錯誤使用或延誤就醫造成意外發生
?所以氫氟酸加強分級管理,對低濃度訂定氫氟酸含量達管制濃度0.1%以上未達10%者,容器、包裝必須要符合標示要項等規定,提供充分產品資訊,作為民眾選購時參考依據,以達到危害訊息傳遞及安全使用目的
2️⃣ 為確保標示內容清楚可辨,也訂定了氫氟酸容器包裝適用的最小標示尺寸
3️⃣ 因為濃度10%以上的高濃度氫氟酸對人體具有高危害性,則必須申請核可,除工廠使用外,氫氟酸水溶液之化工原料行銷售通路,亦須取得核可文件才可以販賣,可降低使用風險。
▍ 管理策略
? 「5要2禁止」為強化防範硝酸銨及氫氟酸遭不當使用、濫用之安全及健康危害❗❗
1️⃣ 製造、輸入、販賣、使用及貯存等運作行為,從上游到下游都要取得核可文件才可運作
2️⃣ 若運作總量達分級運作量以上者,應依毒管法事故預防及緊急應變規定,提報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、投保責任保險、專業應變人員訓練、組設聯防組織、備有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、申報運送表單,進一步強化2項物質於事故應變、風險預防、運送及安全管理,達成化學物質風險管理目標。
✅ 要核可
✅ 要標示
✅ 要按月申報
✅ 要預防應變
✅ 要逐筆網路記錄
❌ 禁網路交易
❌ 禁無照運作
▍ 環安衛 | 觀念隨身卡
▍ 參考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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