配合 110/12/22 發布之健康保護規則修正條文進行調整
勞工健康檢查分為一般健康檢查及特殊健康檢查,一般健康檢查每年因歲數有不同的檢查頻率,如年滿65歲需每年檢查一次等,且健康檢查為勞工的權益,如雇主或勞工不提供或不履行可是要受罰的噢!
了解過一般健康檢查,這次我們就特殊健康檢查進行整理,何為特別危害健康作業?及對於在職員工什麼時候會需要特殊健康檢查呢?跟著小編一起閱讀一次吧!
文章目錄
Toggle▍法源
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第一項所訂之
◼ 雇主於僱用勞工時,應施行體格檢查;對在職勞工應施行下列健康檢查
1️⃣ 一般健康檢查
2️⃣ 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者之特殊健康檢查
3️⃣ 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為特定對象及特定項目之健康檢查
▍ 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及特殊健康檢查
▍特別危害健康作業
依職業安全衛生施行細則第 28條所訂之
1️⃣ 高溫作業
◼「高溫作業勞工作息時間標準」之高溫作業勞工
2️⃣ 噪音作業
◼ 8 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在 85 分貝以上作業之勞工
3️⃣ 游離輻射防護法所稱之游離輻射作業
4️⃣ 異常氣壓作業
◼ 「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」之異常氣壓作業勞工
5️⃣ 鉛作業
◼ 「鉛中毒預防規則」之鉛(lead)作業勞工
6️⃣ 四烷基鉛作業
◼ 「四烷基鉛中毒預防規則」之四烷基鉛作業之勞工
7️⃣ 粉塵作業
◼ 「粉塵危害預防標準」之粉塵作業勞工
8️⃣ 有機溶劑作業,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
9️⃣ 製造、處置或使用特定化學物質之作業或其重量比超過 1% 之混合物作業,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
? 黃磷之製造、處置或使用作業
?+1️⃣ 聯砒啶或巴拉刈之製造作業
?+2️⃣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作業
◼ 製造、處置或使用下列化學物質或其重量比超過 5% 之混合物之作業
◽ 溴丙烷
◽ 1.3-丁二烯
◽ 銦及其化合物
▍特殊危害/特別危害健康作業
▍特殊健康檢查
指對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勞工,為發現健康有無異常,以提供適當健康指導、適性配工及實施分級管理等健康管理措施,依其作業危害性,於一定期間或變更其工作時所實施者。
1️⃣ 檢查頻率
◼ 一年一次
2️⃣ 檢查項目
◼ 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之附表十所訂
3️⃣ 檢查紀錄保存
◼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之附表十 至少保存10年
◼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20條 至少保存30年
◽ 新增 : 鎘及其化合物
▍ 健康分級管理及延伸
▍勞工健康保護規則
雇主使勞工從事第二條規定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時,應建立其暴露評估及健康管理資料,並將其定期實施之特殊健康檢查,依下列規定分級實施健康管理
▍健康分級管理
1️⃣ 第一級管理
▫ 特殊健康檢查或健康追蹤檢查結果:全部項目正常,或部分項目異常
▫ 醫師綜合判定:無異常
2️⃣ 第二級管理
▫ 特殊健康檢查或健康追蹤檢查結果:部分或全部項目異常
▫ 醫師綜合判定:異常,與工作無關
3️⃣ 第三級管理
▫ 特殊健康檢查或健康追蹤檢查結果:部分或全部項目異常
▫ 醫師綜合判定:異常,無法確定此異常與工作之相關性,應進一步請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評估
4️⃣ 第四級管理
▫ 特殊健康檢查或健康追蹤檢查結果:部分或全部項目異常
▫ 醫師綜合判定:異常,且與工作有關者
▍採取措施
1️⃣ 第二級管理
▫ 由醫師註明其不適宜從事之作業與其他應處理及注意事項
▫ 提供勞工個人健康指導
2️⃣ 第三級管理
▫ 由醫師註明臨床診斷
▫ 應請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實施健康追蹤檢查,必要時應實施疑似工作相關疾病之現場評估,且應依評估結果重新分級,並於追蹤檢查後 30日 內完成通報
3️⃣ 第四級管理
▫ 由醫師註明臨床診斷
▫ 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評估現場仍有工作危害因子之暴露者,應採取危害控制及相關管理措施
⚠ 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管理、監督人員或相關人員及於各該場所從事其他作業之人員,有受健康危害之虞者,適用第十六條規定。但臨時性作業者,不在此限
▍母性健康保護
對於女性勞工從事有母性健康危害之虞之工作所採取之措施 (危害評估與控制、醫師面談指導、風險分級管理、工作適性安排及其他相關措施)
▍風險等級
1️⃣ 第一級管理
▫ 作業場所空氣中暴露濃度低於容許暴露標準1/10
▫ 第三條或第五條第二項之工作或其他情形,經醫師評估無害母體、胎兒或嬰兒健康
▫ 血中鉛濃度低於 5 μg/dl 者
2️⃣ 第二級管理
▫ 作業場所空氣中暴露濃度在容許暴露標準1/10以上未達1/2
▫ 第三條或第五條第二項之工作或其他情形,經醫師評估可能影響母體、胎兒或嬰兒健康
▫ 血中鉛濃度在 5 μg/dl 以上未達 10 μg/dl
3️⃣ 第三級管理
▫ 作業場所空氣中暴露濃度在容許暴露標準1/2以上
▫ 第三條或第五條第二項之工作或其他情形,經醫師評估有危害母體、胎兒或嬰兒健康
▫ 血中鉛濃度在 10 μg/dl 以上者
▍採取措施
1️⃣ 第一級管理
▫ 第三條或第五條第二項之工作:經醫師評估可繼續從事原工作,向當事人說明危害資訊且書面同意
2️⃣ 第二級管理
▫ 勞工健康服務醫師提供勞工個人面談指導,並採取危害預防措施
▫ 第三條或第五條第二項之工作:經醫師評估可繼續從事原工作,向當事人說明危害資訊且書面同意
3️⃣ 第三級管理
▫ 工作環境改善及有效控制措施,改善後重新評估,由醫師註明其不適宜從事之作業與其他應注意事項
▫ 第三條或第五條第二項之工作:依醫師適性評估建議,採取變更工作條件、調整工時、調換工作等
▍ 特殊健康檢查相關
▍ 牛刀小試
? 了解了不少關於特殊健康檢查及分級管理,進一步讓我們來考考你,看你會不會!
▍ 牛刀小試 | 試題
▍ 牛刀小試 | 答案
答案 :
2
贊助我一杯咖啡 | Buy Me A Coffee
如果您覺得本文章或本平台的資源對您有所幫助,可以贊助我一杯咖啡
這樣將讓我更多動力寫出好文章!??
▍延伸閱讀
1️⃣【工安日記】- 量力而行:職業病預防與健康管理
2️⃣【工安日記】- 勞工健康檢查知多少
▍參考資料
1️⃣ 職業安全衛生法
2️⃣ 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
3️⃣ 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
4️⃣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
▍工安百科致力於環安衛知識管理與資源串聯
▍文案版權所有,轉載侵權必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