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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ggle▌服務機構需要定義明確的任務
我們已經做到我們想做的事
首先,公家機構需要明確界定任務。它要做什麼?它為何存在?它需要專注於目標,而非計畫或專案,計畫和專案不過是達成目標的手段。你務必視計畫和專案為暫時的事物,是曇花一現,公家機構需要實際的目標宣言。它應該說:「我們的任務是減少饑荒。」而不是說:「我們要消滅飢餓。」它需要的是眞正可行的事物,繼而致力於實際的目標,最後它才能說:「我們完成了任務。」
目標的闡述角度,多數都能夠、也應該是追求最適,而不是追求極致。唯有如此,屆時你才可能說:「我們已經做到我們想做的事。」第三,目標若無法達成,就表示那是個錯誤的目標,或至少是定義錯誤的目標。經過再三嘗試後,若依舊無法達成目標,你就必須認定這是個錯誤的目標。目標無法達成,這正是質疑目標適切性的初步理由,多數公家機構的信念卻恰好和此相反。
▌思考與實踐
寫下你所屬非營利機構的任務。這個任務是否可能達成,或只是個天馬行空、一廂情願的宣言?若是後者,請換個切實可行的的目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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