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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ggle▌社會責任的限制
「企業的績效良好還不夠;還必須做好事。」但是,企業若要「做好事」,就必須先「績效良好」。
一旦企業無視於經濟績效的限制,而負起他們在經濟上無法承擔的社會責任,那麼他們很快就會陷入困境。聯合碳化公司(Union Carbide)在西維吉尼亞州維也納市設立了一座工廠,以降低當地的失業率,但是這麼做就不算是負起社會責任。
事實上,該公司這麼做是不負責任的。那座工廠一開始就不受重視,採用的製程也已經過時。他們頂多只能勉強維持。顯然,這種績效意味著這座工廠無法負起社會責任,甚至無法為他們自己造成的影響負責。那座工廠一開始便不具有經濟效益,長期以來,聯合碳化公司都要對抗要求處理掉這座工廠的聲浪。在 1940 年代末期,人們對就業的重視遠高於環保,當時無法預見後來會有人要求他們處理這座工廠。不過,你一定可以預料到,往後總是會有人提出某些要求。基於社會責任而實行一件在經濟上既不合情也不合理的事,這絕不可能是負責任的事,而是情緒化的事。結果一定會帶來更大的破壞。
▌思考與實踐
說明下列敘述為何是對的;企業若要「做好事」,就必須先做到「績效良好」,而且要非常良好。
《管理 : 工作、責任、實務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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