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38條:
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,雇主應依規定填載職業災害內容及統計,按月報請勞動檢查機構備查,並公布於工作場所。
職業災害統計包含失能傷害頻率、失能傷害嚴重率等,這些資料該如何計算呢?
勞動檢查法施行細則 第6條:
本法第六條所稱職業災害嚴重率,指每百萬工時之失能傷害總損失日數;傷害頻率,係指每百萬工時之失能傷害次數。
今天主題針對【失能傷害頻率、失能傷害嚴重率】計算進行說明:
▍失能傷害頻率(Disabling Injury Frequency Rate (簡稱「傷害頻率」,FR)
(公式詳見圖片)
每百萬工時中,發生失能傷害的總人次數。失能傷害的總人次數計算為:包含死亡、永久全失能、永久部分失能及暫時全失能之總計人次數。
▍失能傷害嚴重率(Disabling Injury Severity Rate(簡稱「傷害嚴重率」,SR)
(公式詳見圖片)
每百萬工時中,發生失能傷害的總損失日數。
※備註1:不同種類的失能傷害損失日數計算方式詳「職業災害統計網路填報系統」之填表說明。
※備註2:FR、SR計算結果數值精度:FR 取 2 位小數、SR 取整數,皆採無條件捨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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